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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时间:2024-07-26 00:00    浏览:1058

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制定部门

设备管理科

制度编号

HFY-HQ-0050

修订日期

2018年3月

生效日期

2018年3月

 

  1. 控烟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对控烟工作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2. 各科室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3. 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4. 医院职工禁止在室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次。
  5. 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本科室职工违反控烟规定,对科室主任罚款50元/次。
  6. 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科室区域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对科室主任罚款10元/次。
  7. 定期对医院超市、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对其罚款200元/次。
  8. 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