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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医院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现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医院设新闻发言人,负责向社会公布新闻资讯,及时答复公众疑问。发言人一般由医院业务副院长担任,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由院委会指定或事件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言人在院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医院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社会、医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医院新闻发言人应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医院的新闻发布及相关公共关系事务;
(二)受理新闻媒体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
(三)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及公众关于医院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
(四)制订并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计划,执行上级党委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五)完成医院规定的与新闻发布有关的其它工作。
三、新闻发布内容
(一)医院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
(二)医院当前的建设与发展情况。
(三)医疗、护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医院的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五)社会关注的与医院相关的热点问题。
(六)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重大医疗纠纷的情况通报。
(七)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八)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形式
(一)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二)通过互联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活动。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新闻信息。
五、新闻发布会要求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
(二)对外进行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信息要按照确定的内容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医院的名义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六、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医疗纠纷等重大新闻信息的发布,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予以发布;
(二)新闻通稿、背景材料由新闻发布科室或新闻发言人草拟,报宣传科和分管院领导审定,由宣传科统一发布;
(三)新闻发布活动由宣传科根据新闻发布内容组织实施,新闻单位记者由宣传科负责邀请并组织采访,相关部门、科室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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