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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4 00:00   点击量:10

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制定部门

院办公室

制度编号

HFY-ZH-013

修订日期

2024年7月

生效日期

2024年7月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院务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院务公开制定办法》规定, 根据国卫办发〔2021〕43号《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推进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两个中心”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医院院务工作原则上都予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 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 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4. 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5. 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6.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7. 招标采购信息;
  8. 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9. 咨询及投诉方式;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的中、长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基建修缮项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民主参与和决策结果等。

2.医院管理情况:

(1)医院工作运营状况;

(2)财务管理事项;

3.人事管理:

(1)人事管理和改革方案;

(2)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

(3)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聘用、解聘的政策;

(4)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

4.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1. 涉及国家秘密的;
  2. 涉及商业秘密的;
  3. 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1. 院务公开的方式
  1. 办公和服务场所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2. 咨询台、服务台;
  3. 门户网站、互联网交流平台、公众号、移动客户终端;
  4. 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5. 咨询服务电话;
  6.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7. 职代会、部长例会、科务会。

、院务公开的的责任

  1. 院办公室为医院院务公开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2. 办公室、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医保部、财务科等责任部门是相关院务公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媒介的正确性等承担主要责任,对本部门公开信息由部门信息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