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续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积极配合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23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 相关要求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相关材料监督审核、签字确认的工作。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一、负责提报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制定、修订、解释、下发本管理办法;
二、负责将合理化建议委员会提报名单上报至院党委讨论的工作;
三、负责评选结果的公示工作。
第三章 相关规定
第一条 成立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监审小组
组长: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主任
组员:由组长随机抽取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委员2名
第二条 成立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管理小组
组 长:张勇
副组长:周克水、朱华、于敬春、王宝生
第三条 评选范围
一、2019年度在岗在编人员;
二、长期病假、事假人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 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观察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四、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五、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六、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七、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
第五条 评选名额
科级干部优秀名额:2个
一般职工优秀名额:44个
第六条 评选步骤
第一步:2019年6月24日17:00前,人力资源部将《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表》发送至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副主任处;
第二步: 2019年6月25日12:00前,在监审小组的监督下,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副主任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并填写《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表》;
第三步:2019年6月25日16:00前,人力资源部将《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报院党委讨论研究确定,并签字确认;
第四步:2019年6月26日17:00前,人力资源部公示评选结果;
第五步:2019年6月28日12:00前,人力资源部将《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报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第四章 相关奖惩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
一、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应积极监督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过程,若无故推诿、态度消极,扣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主任当月闭合式绩效考核成绩20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二、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在监审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若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不予制止或上报的,一经查实,扣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主任当月闭合式绩效考核成绩20分。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一、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应根据评选条件公平公正的推选优秀人员名单,若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查实,扣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副主任当月闭合式绩效考核成绩20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时间规定,组织好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评选工作,若无故拖延或未按规定进行,扣人力资源部主任当月闭合式绩效考核成绩20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附则制定、修订、解释;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可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修订。